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查阅
以下人员可以查阅电子诉讼档案:
1、案件当事人;
2、律师凭本人律师证可以查阅本人曾代理过的案件;
3、其他诉讼代理人,凭本人身份证可以查阅本人曾经代理过的案件;
4、律师查阅非本人代理的已审理终结的案件电子档案,应提交本人律师证、原案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;
5、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非本人代理的已审理终结的案件电子档案,应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原案件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。当事人是自然人的,还需持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案件查阅手续。
查阅方式:
1、根据查阅人需要,由窗口值班人员查阅并代为打印;
2、根据值班人员授权,查阅人可利用“IC”卡在电脑上直接阅览或选定内容打印。